为高效有序地开展我省2022年邮政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加快推动我省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号)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我省2022年度邮政行业快递员、快件处理员2个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计划。
一、评价职业(工种)
快递员、快件处理员。
二、评价等级
快递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快件处理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评价方式
邮政行业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中级均通过统一考试方式进行评价。考试内容分为理论与操作两部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全部采用电脑答题。
四、评价依据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快件处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职业标准。
五、评价时间
2022年8、9、10月份分别开展快递员、快件处理员2个职业(工种)的五级/初级工评价、四级/中级工评价;
六、评价地点
根据相关要求,评价地点设在济南。
七、报名时间期限
快递员和快件处理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报名时间为7月份。
八、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快递员或快件处理员五级/初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快递员或快件处理员四级/中级工: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九、报名提交资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认定人员职业(工种)、工龄证明(需经单位审查盖章);
(3)工作年限承诺书;
(4)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版照片(白底,小于19.9kb,必须是jpg格式,不能使用.pnq直接修改后缀名得到身份证号命名);
(8)报名考生通过山东省快递协会网站或公众号填写报名信息。
十、收费标准
序号 | 职业(工种) | 职业编码 | 认定等级 | 收费标准 (元/人) |
1 | 快递员 | 4-02-07-08 | 五级/ 初级工 | 200 |
2 | 四级/ 中级工 | 220 | ||
3 | 快件处理员 | 4-02-07-09 | 五级/ 初级工 | 200 |
4 | 四级/ 中级工 | 220 |
十一、报名及咨询
咨询电话:0531-58701066;58701115。
相关信息请关注山东省快递协会网站www.sdkdw.com或山东省快递协会公众号。
十二、其他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评价时间视疫情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动,请随时关注省快递协会官网或公众号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