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快递协会《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协会动态 发布时间:2018-08-22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推动邮政行业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产学研协同创新,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根据国家邮政局的要求,设立了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并确定该奖项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由中国快递协会主办,旨在表彰在我国邮政、快递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8月10日,中国快递协会在北京正式启动了2018年度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启动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意义重大。这是我国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以来,第一次设立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第一次开展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的授奖工作,在邮政行业科技进步史中,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中国快递协会依托研究成果起草了《邮政行业评奖系统奖励暂行办法》,并开发了邮政行业科学技术推荐(申报)系统。现转发中国快递协会《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提出几点注意事项和要求,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研读,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1.严格执行印发的《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奖励暂行办法》《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这是开展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整个授奖工作奠定了基础。2.严格遵循时间节点。网络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10:00,届时申报系统将会关闭,关闭之后将无法申报;书面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18年10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受理地点为各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快递协会(联系方式见《通知》附件4)。3.严格遵守推荐(申报)范围、条件和备案等要求。(1)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在邮政和快递领域的技术研发、重大工程和政策研究等科学技术活动中成效突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项目,报奖项目为不限项申报。(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协会负责本地区的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以及其他从事邮政、快递科学技术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国家邮政局直属单位可直接向中国快递协会申报。(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协会将推荐名单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5)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授予在邮政、快递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邮政管理部门除外。4.严格遵循推荐(申报)程序。(1)登陆系统并注册:系统网址(<a href="http://47.106.37.224:8036/kxjsj/">http://47.106.37.224:8036/kxjsj/</a>)直接点击注册;中国快递协会官网(http://www.cea.org.cn)首页点击奖项申报注册;(2)在线申报:包括在线填报和在线上传,在线填报严格按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见《通知》附件2)的要求填报;在线上传须在系统中上传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上传内容(见《通知》附件3)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3)审核流程:在线填写完成后,经由各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快递协会进行申报审核;(4)下载和打印: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带有版本号等水印的推荐(申报)书,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或在线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后送至或邮寄至各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快递协会,书面材料版本号需与系统电子版一致。5.严格遵循对推荐(申报)材料的规定。(1)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须与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或评审证书排序一致,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2)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3)项目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6.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邮政行业科学技术奖奖励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一项新的工作,难免会出现理解不一致或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而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是化解这些问题和改善一些不足的有效手段。 山东省快递协会联系人是武春玲同志,电话:0531-58701121,邮箱:sdkdw@163.com。  山东省快递协会 2018年8月21日

 注:因文件内容较多,所转中国快递协会文件将以压缩包形式在协会会员群中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