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快递企业模范人物及报送事迹材料的通知

栏目:协会动态 发布时间:2012-11-08

省内各快递企业: 近年来,我省快递业取得了迅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涌现出了一批模范人物。为进一步弘扬新风尚、新气象,激励快递企业练好内功,提高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快递业整体服务水平,推动快递业科学发展,省邮政管理局、省快递协会拟联合举办快递企业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为做好宣讲(报告)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各快递企业积极推荐本单位先进模范人物,并报送其事迹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各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者或普通快递员工均可参加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开拓进取,埋头苦干,无私奉献。 2、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在企业管理、业务扩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能反映和代表快递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3、在服务一方经济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热心社会福利事业,得到社会认可。 

 三、推荐程序 

 1、省内各快递企业推荐企业先进模范人物,上报其简要事迹材料。 2、省邮政管理局、省快递协会对推荐对象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3、通过审核后的快递企业提供详细事迹材料,为参加宣讲作准备。 

 四、报送要求 

 请各快递企业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对象和事迹材料报送省快递协会秘书处。具体宣讲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武春玲、周长刚、李胜超 电话:0531-66568067,66568068; 传真:0531-66568070 邮箱:sdkdw@163.com山东省快递协会秘书处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