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转发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继续开展服务领域消费者评议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协会动态 发布时间:2010-06-07

各会员企业: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安排,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决定自2010年5月25日至8月31日对省内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消协将采取调查问卷、网评和媒体专栏、实地体察、明察暗访和抽查、座谈会等形式,对我省快递服务组织消费者评议,披露快递业存在的问题,督促提升快递服务水平。这对于促进我省快递业良性发展是一项重要的措施,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现将省消协《转发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继续开展服务领域消费者评议活动的通知》(鲁消协【2010】1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积极准备,做好工作,认真迎接社会评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这次消协评议工作。快递已进入百姓日常消费领域,快递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企业和行业发展前景。此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首次针对快递业的评议是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行业服务水平的检验与评定,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帮助企业全面真实地认识自己,不断消除服务薄弱环节,促进规范经营。各会员企业应立足行业发展大局,高度重视评议活动,积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以积极的心态配合评议。各会员企业应以良好的心态,欢迎和支持省内各市地消协开展的各种形式的评议,及时做好网络沟通和宣传,随时关注评议进程和状况,推动评议活动有序进行。

 三、针对评议内容,积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把这次社会评议活动作为改进服务、促进发展的良好契机,全面检查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对照评议内容、针对用户反映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队,区别轻重缓急,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促进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要教育员工特别是接触客户的一线员工,视客户为上帝,热情服务,热心沟通,全面提升服务素质。

 四、建立企业与行业监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反馈机制。评议过程中,要加强与行业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汇报、反映评议出的行业问题。同时,要加强与消协、新闻单位及消费者的沟通协调,主动听取意见与要求,虚心对待各种批评意见,并积极制定措施加以改进。协会将适时召开由会员企业参加的座谈会,了解评议情况,研究改进服务的意见措施,加强对会员企业迎接评议的指导,促进共同提升快递服务水平。


 山东省快递协会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