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国快递协会三届一次会员大会在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中国快递协会二届理事会六年来的工作,听取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向中国快递协会第三届会长颁发证书并讲话。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君出席会议并代表局党组致辞。中国快递协会第三届会长高宏峰在当选后发表讲话。
马军胜高度评价中国快递协会10年来对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工作的支持和对行业发展作出的贡献,祝贺新一届中国快递协会理事会当选。他指出,今年是邮政法修订施行10周年,也是快递业从小到大实现跨越发展的1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邮政业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行业发展呈现“1225”的特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城乡就业、服务生产生活和百姓民生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其中,中国快递协会在助力政府决策、壮大市场主体、营造发展环境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马军胜希望中国快递协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上下功夫,注重发展质效;在做好企业与政府纽带上下功夫,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在扩量转型上下功夫,着力推动解决行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着力推进“两进一出”工程,解决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强化治理上下功夫,推进市场主体合规循矩,加强诚信建设;在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上下功夫,汲取先进经验,强本固基,扎实推动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新成效。希望协会在新班子的领导下,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让协会发展更稳更好更快,服务好广大会员,共同为中国快递业发展作出贡献。
刘君指出,中国快递协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伴随我国快递业的迅猛发展而不断壮大,目前已发展成为会员众多、组织机构健全、社会作用显著的社团组织。1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中国快递协会历届理事会和工作班子,立足我国国情,紧密联系实际,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有关方面、广大会员的普遍认同,为我国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邮政局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为促进协会健康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刘君强调,当前,我国快递业仍处于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快速成长阶段,但仍存在短板弱项,迫切需要协会继续发挥社团组织的重要作用。中国快递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聚焦促改革扩开放,推动市场主体变革;聚焦抓机遇稳态势,厚植发展优势;聚焦提质效育动能,加快推进“两进一出”工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聚焦补短板强弱项,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方联动精准施策。要坚持协同推进,以改革为契机加快转型,最大限度增强凝聚力,做好行业发展服务工作。要提升党建质量,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促进各项工作互融共进。
高宏峰指出,六年来,中国快递协会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以及关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相关机构的支持帮助下,在各会员单位和关联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协会宗旨,充分发挥服务、协调、自律的职能作用,形成了符合行业发展需要和自身职能定位的工作思路,构建了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服务的业务结构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各会员单位发挥快递行业建设主力军作用,服务行业发展大局,为促进全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高宏峰强调,在新的任期,中国快递协会将以保持快递业良好发展态势,引领快递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作为工作核心,夯实行业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协会凝聚力,积极为企业破解难题,坚持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新期待。要对快递业发展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对标国际先进快递企业,锐意改革创新,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变化,提升发展质效。要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推动机构改革创新,积极调整发展思路,有效提升管理水平,深入了解企业诉求,更好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经营环境,更好服务于行业发展。要紧紧围绕中央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更大更好作用,作出行业应有贡献。要建立更通畅更有效更广泛的沟通联系机制,精准服务好协会会员,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推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韩瑞林当选中国快递协会第三届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快递协会第二届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康作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了《中国快递协会章程(草案)》《中国快递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了中国快递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中国快递协会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负责人及个人会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