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快递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山东省各市邮政管理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快递员纳入全市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快递员每人最高可补贴100元/年。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为快递员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33760人次。
济南、淄博、烟台、日照、济宁、青岛、东营等7市局把鼓励引导快递企业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作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水平的务实举措,联合当地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印发各市《关于落实快递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快递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或从业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意外保险补贴。对购买综合商业保险中包含意外伤害保险的,也可按规定对意外伤害保险部分给予补贴。
山东各市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讲,引导快递企业切实加强员工关爱,加大快递员社会保险费力度,提升快递员的社会保险水平,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