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人社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邮政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济宁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暖“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12项具体举措,包括规范平台用工行为,指导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书面协议;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要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开辟新业态招聘专区,为行业提供打包式、一条龙服务,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落实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抓好“企业+基地+平台”产教融合建设培育,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社会评价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服务,发挥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提升上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购买工伤保险;做好工会法律援助,在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开展心理健康公益巡讲、心理疏导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