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农村地区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市级层面对下一步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顶层设计安排,明确支撑政策。
《实施意见》要求,2024年底前,各相关涉农区(市)快递园区、镇街快递共配中心实现全覆盖,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点网相连、双向互通、高效便捷、运行稳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并立足实际,重点围绕推进区(市)快递园区、镇街快递共配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运营,推进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供销、商贸流通等融合发展,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渠道,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督导考核等三个方面实施保障措施,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工作纳入市现代物流产业链工作专班重点调度内容。各相关涉农区(市)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或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县级快递园区和乡镇级快递共配中心实际投资额的10%和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和15万元。同时明确要加快落实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和快递进村投递的补贴资金,将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纳入公益性岗位服务范畴。
下一步,青岛局将积极把握政策窗口期,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和区(市)进一步细化落实任务要求,集聚合力巩固深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青岛局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