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站点被纳入青岛市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范畴

栏目:快递监管 发布时间:2024-01-17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23年试行版)》(以下简称《导则》),明确将邮政快递营业场所、快递末端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居住区基础保障型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市政公用类项目范畴,并明确了强制性建设标准。

《导则》明确,一是要按照15分钟生活圈标准设置邮政与快递营业场所,邮政营业场所建筑面积800-1500平方米,服务半径、服务人口须满足《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快递营业场所分为基本型和拓展型,建筑面积分别不低于15和30平方米,服务半径1公里。二是要按照5-10分钟生活圈标准,建设快递末端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按照27平方米/千人、单处最小使用面积15平方米设置。建设智能信包箱、智能快递箱的,格口数量为社区日均投递量的1-1.3倍。三是要结合住宅小区出入口,在用地范围内设置不少于2个快递车临时泊位。

《导则》还立足全市实际,创新性提出在新建居住项目配建“邻里坊”,含快递服务、助老助餐、文体活动、社区工作、便民服务等功能,按照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千人、单处最小面积350平方米设置,其中快递服务功能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8%。

青岛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导则》落实落地,不断完善邮政快递服务基础设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