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服务规范发布

栏目:快递监管 发布时间:2024-05-24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自2024年6月15日起实施。

为规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服务和管理,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自2023年11月起,组织编写组起草《服务规范》,开展多轮研讨修改、专家评审,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省委农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部门专家参与评审,并提出编制意见。经省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

《服务规范》明确了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的服务条件,主要包括为满足服务开展所需要的场所、设备、品牌、标识、功能分区、内外部形象标识、服务要求、管理要求等条件;规定站点提供的寄递服务内容,包含代投递、代收寄和其他便民服务等,明确了相应服务流程。

山东局表示,《服务规范》有利于山东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规范化建设,对提升农村快递服务标准化水平,促进全省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