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打通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印发

栏目:快递监管 发布时间:2024-07-03

      日前,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发改、财政、交通等十部门印发《山东省打通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6年,乡镇公益性共配中心规范运行,乡镇管区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稳定运营,基本满足行政村寄递服务需求。
    《方案》要求,要将农村快递基础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可根据实际开发一批非营利性的农村快递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各市要对快递进村相关建设提供保障支持。要提升县乡村快递设施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充分利用乡镇闲置场所建设公益性共配中心,乡镇管区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要发挥辐射作用,为周边村庄提供寄递服务。要提升快递服务农业能力,将农村快递服务能力建设作为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行业资金加大支持力度。要明确市县工作责任主体,各市要进一步落实县级邮政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五项工作机制,制定打通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工作计划,明确属地牵头部门,抓好责任推进落实。
    《方案》强调,各市要把打通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作为乡村振兴的重大民生实事工程,纳入重要督办事项,坚持常态化督导评估,建立基础台账,通报工作进展,强化责任问效,确保工作落地落细。
     山东局将指导各市局按照《方案》部署,加强部门沟通、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有效打通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稳定发展。
                          (政策法规处 段圣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