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局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方案 规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

栏目:快递监管 发布时间:2019-10-18

      为切实保障快递专用三轮车规范通行权利,根据省政府相关意见,日前,山东济宁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济宁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步推进的方式,规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

  《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寄递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快递三轮车通行管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建立快递三轮车过渡淘汰期管理机制,对纳入统一规范管理的快递三轮车市区内道路暂不禁行,争取到2020年底之前,全面淘汰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快递三轮车,有效改善城市末端配送车辆交通秩序。

  《方案》明确,一是摸清车辆基础底数,明确车辆管理标准。10月底前,全面摸清各网络寄递企业快递三轮车的上路数量、驾驶员持证、使用年限、车辆性能、安全教育情况等相关信息,统一明确快递三轮车的车型、外观、保险和编码规则等。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加强登记管理。12月底前,对达到相关技术要求和“五统一”管理标准的快递三轮车,按照《济宁市邮政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备案管理办法》,到交警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对不合标的逐步淘汰。三是落实教育培训,实行联合惩戒管理。寄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快递三轮车驾驶员考取相应类别的驾驶证;公安交警部门对培训、考证等工作给予支持;同时,建立快递三轮车联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行为并落实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