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国家邮政局印发《国家邮政局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便于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各民营快递企业、业内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该政策性文件的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为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国家邮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强调要不断为民营快递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快递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快递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快递企业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快递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出台《国家邮政局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是结合当前行业发展实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具体举措。
二、制定过程
国家邮政局于2019年初启动《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充分吸收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等近期已出台的部分政策文件,通过反复研究讨论形成初稿。为保证政策制定的科学合理性,分别征求了国家邮政局各司室、各直属单位、各省邮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各民营快递企业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在此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聚焦民营快递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近期已出台的部分政策措施,从降低企业成本、推动转型升级、营造公平环境、提升保障水平等四大方面,提出12条针对性更强、更实、更管用的新措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快递企业发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引,对于提振民营快递企业发展信心,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包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快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推进减税降费,引导民营快递企业充分享受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减免和优惠措施,切实减轻快递企业负担。
二是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包括提升企业发展质效,推动民营快递企业总部做强做优。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快递入区”工程和“上车、上机、上船”工程。引导民营快递企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快递企业。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培育“专精特新”快递企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坚决遏制“以罚代管”和农村末端不合理收费。深入开展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推动建立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完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强化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三是完善监管措施,营造公平环境。包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平等对待行政执法对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完善邮政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确保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提高政府部门履职水平。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守信快递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着力提高全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提升保障水平。包括促进政企亲清交往,创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民营快递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升行业精神文明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快递行业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形成文明向上、奋发有为的行业氛围。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细化、量化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推动民营快递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