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疫情处置指挥部《关于保障快递及生活保供类电商企业正常运行的通知》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23

       近日,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保障快递及生活保供类电商企业正常运行的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邮政快递及生活保供类电商企业优势作用,促进其成为抗击疫情、稳定市场、保障民生、发展经济的重要力量,要求省、市、县(市、区)三级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全力推动邮政快递企业优先复工复产。 

  《通知》强调,要支持邮政快递和其他电商快递企业复工营业。由各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全面梳理各县(市、区)相关做法,按照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规定要求,在快递企业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尽快审核同意其复工。省商务厅会同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快递企业尽快全面复工。 

  《通知》要求,打通快递企业投送“最后100米”。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配合,对寄递车辆在主干道行驶提供便利。各市、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社区及村庄区间行驶提供便利,对配送车辆给予进城、进小区通行证办理便利,对员工复工及上下班进出居住地给予支持。鼓励企业与社区村居协商近期组织“一社区固定一快递员”的专门队伍,采取不接触投放、智能柜投放等方式送件。支持企业在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前提下,实现各类分拨仓、前置仓正常运转,避免影响配送效率。 

  《通知》明确,建立健全快递及生活保供类电商企业省、市、县三级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由省商务厅牵头,指导各市为快递企业出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由各市、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根据实际建立快递企业“白名单”,保障同一总部(品牌)的快递企业在跨区域分拨点间运输中不“一刀切”进行驾驶人员隔离。 

  《通知》提出,加大快递企业用工服务支持力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加强统筹指导,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线上求职招聘平台,为缺工集中的重点快递企业开设招工专区,举办线上集中招聘活动,同时加大阶段性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吸引劳动者通过就近就地、灵活就业等多形式到快递企业工作。 

  《通知》要求,强化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防疫防控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护物资配备和分发措施,确保有足够口罩、消毒水、测温计等防护用品用于一线快递员的防控保护,切实加强人员登记、防护和每日健康监测管理,制定疫情突发处置预案,关注疫点疫情动态,做好员工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责任,由省邮政管理局负责,针对快递企业流动作业特点,切实加强行业疫情防控,确保行业安全运行。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加强防疫措施指导,强化各地疫点疫情通报。坚持属地管理责任,由各市、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快递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绝不允许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