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精神要求和民攻部等三部委“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精神,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信力,真正起到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和平台作用,我会郑重承诺:
一、全面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收费政策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 199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 21号)等文件的规定,保证做到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
二、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1〕63号)要求,我会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此过程中未发现强制收费、重复收费和过高收费等违规情况存在,自查结果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上报。
三、严格执行《山东省快递协会章程》、《山东省快递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内设机构监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搭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在服务中做到不违法、不违规,积极向上。
五、协会相关收费标准已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并在理事会财务报告中进行通报,接受监事会监督;同时已在“信用中国”、山东省快递协会网站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特此承诺。
监督电话:
山东省民政厅 0531-86117113
山东省快递协会 0531-587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