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已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邮政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第一次用法律形式明确了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为快递业发展开创了新的历史阶段。为了推动新《邮政法》的学习贯彻,帮助会员企业加深对相关条款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快递业更好更快发展,拟开展稿件征集活动。一、 稿件内容 1、新《邮政法》出台对快递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和促进作用。 2、对新《邮政法》有关条款的理解。 3、如何适应新《邮政法》,加快自身发展。 4、其它自选主题或角度。二、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网上投稿:sdkdw@163.com,标题请注明投稿。 2、邮寄打印稿件。来稿请寄:山东省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81号邮政大厦740室,山东省快递协会秘书处收,邮编250011。 3、传真投稿。联系人:武春玲;电话:0531-86158516;传真:0531-86158518。三、其他事项 1、稿件力求短小精悍,观点明确,语言简练,字数以2000字以内为宜。 2、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单位、名字、职务、电子邮箱、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3、来稿一经采用,将在协会网站上登载,并根据稿件质量和字数付作者相应稿酬。 4、请自留稿底,投稿一周后未收到回复,请作者自行处理。
山东省快递协会秘书处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