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通知

栏目:协会动态 发布时间:2009-05-15


各会员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八次常务会议2009年4月24日修订通过,并将于1 0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对新《邮政法》的学习理解,把握机遇,推动快递业发展,现对开展学习活动要求如下: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邮政法》修订对快递行业的重要意义 《邮政法》作为邮政行业的基本法律,是国家相关部门科学把握邮政改革大局,不断借鉴和总结国内外邮政业发展经验,广泛征求行业内、外意见,历经十年修订的结晶。《邮政法》将党和国家扶持邮政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定化,将邮政体制改革的成果固定化,将邮政行业管理制度规范化,将业务经营规定具体化,这对新时期和新形势下的快递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确理解《邮政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熟悉《邮政法》各项条款是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服务和效能的必要前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也是每个快递从业者都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各会员企业应紧跟形势变化,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邮政法》,深入理解新法为企业发展创造的良好法律环境和经营条件,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推动企业经营和管理上新的台阶。二、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邮政法》学习和培训 各会员企业应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的开展《邮政法》学习和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全员交流、座谈研讨、部署自学等多种方式,努力掌握《邮政法》全部内容,重点加强涉及快递条款的学习,尤其是快递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快件寄递、快件赔偿、快递从业人员等具体条款的理解和把握,形成全员学习《邮政法》的热潮。三、加强学习研讨,推动企业发展 新《邮政法》对我国快递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深刻领会和理解《邮政法》,对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对于规范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提升快递服务水平都具有积极意义。希望各会员企业结合实际和形势发展,认真研读,强化理解,积极适应新法带来的各种变化,适时做出调整应对。协会网站近期拟推出学习《邮政法》专题,望各会员企业积极组织研讨,撰写文章参与,特别是会员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应带头学习、带头参与讨论,以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以学习促进企业发展。            山东省快递协会秘书处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