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三部门联合部署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栏目:快递监管 发布时间:2019-10-11

          近日,国家邮政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出通告,要求切实加强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简称“军运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保障军运会顺利举办。

  《通告》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对于禁止寄递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性的物品,以及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10月9日至10月28日期间,严禁收寄寄往武汉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零件、“遥控地雷”和“炸弹闹钟”玩具等物品。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寄递企业一律对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进行查验登记,确认人证同一、寄递物品与登记信息同一后方可收寄;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填写的身份信息与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人证不一致,或者拒绝登记其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一律不予收寄。此外,10月9日至10月28日期间,各地寄递企业对寄往武汉的邮件快件必须经过X光机安检,并逐一加盖或粘贴收寄验视、过机安检标识,安检标识应当载明安检单位和安检省份;武汉寄递企业对各地寄往武汉邮件快件全面实行投递前“二次安检”,对武汉市同城邮件快件落实投递前过机安检,无安检标识邮件快件一律退返,不得投递。

  《通告》指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交寄禁止寄递物品。寄件人违反国家规定,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物品,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交寄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寄递企业发现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通告》还要求各级邮政管理、公安和国家安全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和《通告》要求的行为。寄递企业未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制度、未严格遵守禁寄物品管理规定、未严格进行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查验登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邮政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寄件人违反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